[摘要] 青岛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

房产税:主要针对的是房屋本身征收的税种(不含土地),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仅对商业房产征收,例如:公寓、写字楼、商铺等。个人自住的商品房是免征的,当然上海、重庆试点城市除外。

房地产税: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比如我们现在缴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也包含未来可能立法开征的“房地产持有税”,覆盖房屋+土地两方面的税种,而非特指“持有房产”需要缴纳的房产税。

其次,咱来看看“狼来了”的起因——

去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核心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要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注意:这里说的是“房地产税收”,而不是“房地产税”。而在今年2月,财政部也传来消息:明确表示将在未来几年内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注意:这里说的是“改革”。

“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并非增加房产税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表述“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发生改变,要传递的意思是:房地产有关的税收一直都有,比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税等,未来只是进一步优化。最新表述的“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虽然这里面包含了“房产税”的信息,但并不是特指去增加个人持有房产阶段的税收,也包括了适当降低交易阶段的税收:例如契税减免等。

房产税会来吗?

会!但现在不适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里表述很清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是从那时到现在12年了,暂未完成房地产税立法。只能说房产税要收,但是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目前确实已经在为房产税的征收做一些准备,例如:2023年,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在做铺垫……

再例如这几年在一些城市试点房产税,就是在寻求最合适的办法和最适宜的时机,而且即使是试点城市,也还在不断试水,并且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断放宽“房产税”的征收条件——以试点城市重庆为例,多次出台房产税上的宽松政策:第一次是2023年9月,宣布对三无人员(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税;第二次是2024年1月1日,进一步提高了需要纳税的非普通住宅的标准。



近年来的全国卖地收入从2022年出现了罕见的下跌,从2021年的8.7万亿下降到了2022年的6.7万亿,减少了2万亿;而且随着楼市日益饱和,城镇化率的见顶,未来卖地收入还会下降。

房地产税收虽然是增加国家税收重要的增项,但是房地产税更是一项重要的市场调节工具,在市场过热的时候可以起到“限购”的作用,可以通过增加持有成本有效抑制投机性购房。但在现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明显是不合适的。房产税的作用类似于“限购令”,目前青岛早已全面放开限购和限售,明显不需要“房产税”来调节。若现在试点推行,有可能会误伤了政策对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所释放的“善意”。房产税试点的城市,可能会选择与现有限购政策调整需进一步优化的城市,如与需替代限购令的城市形成联动,而且还需要细化征收细则以避免市场剧烈波动。

房产税会影响到我吗?大部分置业者无需担心

现在一些房产税试点城市已经有了先行经验。对于青岛来说,亮嫚个人认为:首先,持有两套房以下的购房者无需担忧。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精准打击投机性购房者,而非无限制的收税。大概率会对持有多套且空置的房产征税,倒逼释放更多有效存量房。其次,会有刚需保护机制。以上海、重庆试点为例,两地均设置"人均免征面积",首套房及合理改善需求基本免税。青岛大概率延续"阶梯式征收"原则,对家庭唯一住房、保障性住房设置免征门槛,首套房购房者无需过度焦虑。再者,面积低于100㎡或140㎡的不需要过多担忧。未来征收的标准会根据房屋面积以及房屋租金来进行多维度合理的标准计算。未来我们可能更多关心的不是房价涨跌,而是租金起伏。因此,自住购房者现在无需停滞,更应抓住现在政策利好期锁定优质资产。对于改善购房者,更应趁着市场的红利期,实现自身房产的更新迭代。